(略) 东区2023年社会组织评估相关工作安排,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专家评估、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表决,现将参评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4A级社会组织(1个)
(略) 东区乐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3A级社会组织(2个)
(略) 东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略) 东区慈善会
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3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姓名或电话联系方式向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反映。
联系人:王艺锦,联系电话:0812—*
联系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21 (略) 东区民政局316室。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审核: 谭世飞 责任编辑: 王艺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