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梅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发电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采购方式:院内自主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略)仟(略)佰元整(¥9500)
最高限价:人民币(略)仟(略)佰元整(¥9500)
4.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采购文件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略) (略) (略) (略) 健康服务中心卷帘和医用拉帘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9500 | 9500 |
6.合同期限:1年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 (略) 查询”的,须打印 (略) 查询页)、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声明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提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资料递交时间
1.报价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略) ( (略) 178号)综合楼3楼后勤仓库。
3.报价要求:报名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6-(略)
2.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综合楼3楼后勤仓库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司可二次报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