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粮公〔2024〕14号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省司法厅统筹协调,省人大财工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参与组建的《办法》立法起草专班,于5月底集中会审形成《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说明相关理由和依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7月18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1.电子邮箱:*@*q.com;
2.通信地址: (略) (略) 319号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
3.传真:0551—*;联系电话:0551—*。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6月18日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doc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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