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第四批次长兴景苑等7个老旧小区主体改造项目施工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为减少歧义,文字描述以:“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为准。
二、本次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座标 (略)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