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业主出行,根据《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巫 (略) 550号3幢于2024年9月23日拟申请在其所在单元增设电梯,经县级相关部门现场踏勘,初步判断具备增设电梯条件,现将相关材料在本单元增设电梯现场和巫山县人 (略) 进行公示,公开征求业主的意见。
公示单位:巫山县高唐街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反馈方式:
若您对上述公示的材料存在异议,可与本单元申请人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请于公示时间内由业主本人以书面形式(携带书面反对意见、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涉及利害关系的材料)向街道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出调解申请,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相关责任由参与加装电梯的业主承担。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或自动放弃权利。
联系人:易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
联系地址: (略) 巫山县高唐街 (略) 66号
附件:1.书面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增设电梯示意图
4.业主书面同意意见
5.增设电梯费用分担协议
6.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以及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房屋结构安全论证报告
8.消防技术标准说明
9.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场踏勘意见表
巫山县高唐街 (略)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