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0871-*、0871-*(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西山区广福路1002号 传真:0871-*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 | 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循环经济产业片区 | 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 | 云南 (略) | 以失效汽车尾气催化剂、α-氧化铝载体催化剂、失效重整催化剂、失效重整催化剂和含铑均相催化剂为原料,建设回收预处理车间、电弧炉车间、无机生产车间,达到年处理贵金属二次资源物料10000t(其中失效汽车尾气催化剂7500t(陶瓷载体4955t、金属载体45t)、α-氧化铝载体催化剂1000t、失效重整催化剂750t、含铑均相催化剂750t),产出铂族金属20t的生产规模。项目实际用地77亩,共建设3个生产车间,分别是: “回收预处理车间、“电弧炉车间”和“无机生产车间”。回收预处理车间包含失效汽车尾气催化剂预处理系统、有机铑富集系统;电弧炉车间包含6套直流等离子电弧炉系统和1套TBRC(顶吹氧气转炉)吹炼系统;无机生产车间包含精炼单元和加压碱溶单元。建设1#仓库、熔炼渣库1个,试剂库房1个,氯气库1个,并配套建设循环水站、公用工程中心、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配电室、储罐及泵区、废水处理站。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期2年,预计2023年全部建设完成; (略) 场物料、实际产能及政策情况进行建设,预计2025年底全部建设完成,建设期2年。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属于工业园区内现有企业扩建项目,主要影响为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①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有机铑富集系统尾气、回转窑尾气、无机生产车间精炼尾气、风淬废气、电弧炉熔炼尾气及锅炉废气)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影响;③项目运营期新增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④产生的废汽催金属外壳、填料、电弧炉熔炼玻璃体、废弃耐火砖、废过滤膜、废树脂、废布袋、破损吨袋,以及污水处理站固废,包括三效蒸发系统产生的结晶盐、脱氨膜系统产生的硫酸铵、芬顿系统产生的铁盐、板框压滤产生的中和泥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洒水降尘措施,材料堆放用防尘帷幕进行覆盖。 2.废水: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3.噪声: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振降噪。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易门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料可利用部分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锅炉软水器排水、去离子水站排水、工艺生成水、喷淋塔废水、急冷塔废水、加压碱溶单元板框压滤废水、除铁母液、沉钯母液经铁粉置换后固液分离的废水、氯铂酸铵还原废水、铂黑水洗废水、沉铂母液置换废水、树脂洗水置换废水、铑溶液还原废水、铑盐溶解、浓缩赶硝废水、酸化水置换废水、络合液还原废水、真空系统外排浓水、设备及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新建8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一期、二期生产废水均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80m3/d),处理工艺为芬顿处理+中和调节+沉淀+板框压滤+三效蒸发+膜系统,处理后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一起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易门县污水处理厂。 2.地下水及土壤:根据工程分析,拟建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采取措施:电弧炉熔炼车间、试剂库房、回收预处理车间、仓库和熔炼渣库、无机生产车间、储罐区、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循环水系统、循环水站、熔炼循环水系统、消防水池、氯气库房、回转窑、锅炉房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10kv配电站、综合水泵房、地磅、安检房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3.废气:①有机铑富集系统尾气:间接式焚烧炉焚烧过程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和二噁英,经二燃室+SNCR+急冷塔+两级碱喷淋+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后汇同RTO废气由25m高排气筒(H1)排放。 ②回转窑尾气:回转窑焚烧产生的烟气、料仓粉尘经管道引入旋风+布袋除尘器收尘,剩余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二燃室+SNCR+急冷塔+碱喷淋(10%氢氧化钠溶液)+活性炭吸附后,经25m高排气筒(H3)达标排放。 ③无机生产车间精炼尾气:项目无机生产车间废气主要为HCl、氯气、氨、NOx,为保证生产安全及更有效的去除污染物,项目设计将无机生产车间废气分为含氢酸性废气、主酸性废气、主碱性废气,含氢酸性废气经A#吸收塔(3级碱喷淋(10%氢氧化钠))后由25m排气筒(H6)外排;主酸性废气经B#吸收塔(2级碱喷淋(10%氢氧化钠)+1级酸喷淋(20%硫酸))后由25m排气筒(H7)排放;主碱性废气经C#吸收塔(2级酸喷淋(20%硫酸)+1级碱喷淋(10%氢氧化钠))后由25m排气筒(H8)排放。 ④风淬废气项目含尘尾气:主要集中在电弧炉熔炼玻璃体经风淬过程,经布袋除尘后由25m高排气筒(H4)排放。 ⑤电弧炉熔炼尾气:等离子电弧炉熔炼产生的废气含粉尘和SO2,经旋风(除尘效率85%)+布袋(除尘效率99%)后,采用10%氢氧化钠溶液喷淋;TBRC吹炼富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后,汇同熔炼废气,经25m高排气筒(一期H2、二期H5)排放。 ⑥锅炉废气:锅炉废气经25m高排气筒(H9)排放。 4.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废汽催金属外壳、填料、电弧炉熔炼玻璃体、废弃耐火砖、废过滤膜、废树脂、废布袋、破损吨袋,以及污水处理站固废,包括三效蒸发系统产生的结晶盐、脱氨膜系统产生的硫酸铵、芬顿系统产生的铁盐、板框压滤产生的中和泥渣。污水处理站固废、废弃耐火砖、废过滤膜、废树脂、废布袋、破损吨袋、废机油,分区暂存于1#仓库;废汽催金属外壳、填料、电弧炉熔炼玻璃体暂存于1#仓库的熔炼渣库。废树脂、废过滤膜、废布袋、破损吨袋由企业自行焚烧;脱氨膜系统产生的硫酸铵、芬顿系统产生的铁盐当副产品外售;废弃耐火砖、中和泥渣和结晶盐固废属性无法判别,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行后,废弃耐火砖、中和泥渣和结晶盐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要求进行固废属性鉴定,暂按危险废物进行从严管控。电弧炉熔炼玻璃体按《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GB/T 41015)中相关要求进行鉴定,当鉴定结果满足《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GB/T 41015)中5.1、5.2、5.3要求的玻璃化处理产物,可按照相应产品进行管理;若满足5.1、5.2,不满足5.3要求的玻璃化处理产物,具有较高的环境稳定性,其具体的利用和处置方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做出的规定;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隔声罩、厂房隔声;全厂加强厂区绿化。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在 (略) 官网http://www.sino-http://**/list/cnPc/22/84/auto/12/0.html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9日,以三种形式进行了信息公示,分别为在 (略) 官网、云南信息报登报公示和现场周边村子粘贴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在上述网络公示、粘贴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