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东新区纬一路、纬二路等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东新区纬一路、纬二路等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故城县行政审批局以故审批招标核字[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营东新区纬一路、纬二路等道路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营东新区园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营东新区纬一路、纬二路等道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
招标范围:一标段:营东新区纬一路道路及标线工程、经三、经四路路面标线工程;二标段:纬二路道路及标线工程、纬三路道路及标线工程、经十二路道路及标线工程、经一、经二路路面标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外省企业须具有进冀手续(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信息查询”“进冀建筑企业”栏中查到且在备案有限期内);
3.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投标单位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5 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6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评标现场的查询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进行咨询办理。
4.2 投标单位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3 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 2023 年 9 月 28日上午 9 时 00 分时至 2023 年 10 月
3日上午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提出。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自主下载,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4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故城县
联 系 人:郑少磊
电 话:031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桃城区中华南大街1588号恒大绿洲19幢
联 系 人:孙明明
电 话:0318-*
八、郑重公告
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故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 (略) 【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