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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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防爆开关壳体及电器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虎岭产业集聚区天坛创业园B区6-1号 | (略) (略) | 河南圣环 (略) | 一、基本情况 (略) (略) 现有年产*台防爆开关壳体项目和年产*套高低压矿用隔爆型接线端子和绝缘产品项目, (略) 场要求,拟投资*元建设防爆开关壳体及电器配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技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防爆开关壳体生产线喷漆作业量增加(水性涂料用量由5t/a增加到7t/a),同时增加喷塑工序(塑粉用量2t/a)。 2、绝缘产品产能结构调整,技改前为年产*套DMC绝缘产品,技改后增加环氧树脂绝缘套生产设备,生产环氧树脂绝缘端子*套/a,DMC绝缘产品产能调整为*套/a,绝缘产品总产能仍为*套/a。 (略) 现有占地范围内改造,不新增用地,不扩大产能。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水:本次技改无废水产生。 废气:喷塑粉尘经塑粉回收装置回收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颗粒物<120mg/m3,15m高排放速率<3.5kg/h),喷涂车间废气经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染料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0)。压塑车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技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备润滑措施,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内各类一般固废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0391-* 0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