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静乐县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粉煤灰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静乐县鹅城镇西坡崖村西北侧1.2km处一条荒沟内 | (略) | 山西 (略) | 拟在静乐县鹅城镇西坡崖村西北侧1.2km处一条荒沟内利 (略) 第二热源厂粉煤灰进行土地复垦,该项目占地约5.8997公顷,填埋区占地面积1.2898公顷,总库容8.43万m3,可利用粉煤灰约6万吨。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基底清理、防渗工程、拦灰坝、排水工程、填埋与坡面防护工程、封场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静乐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同意实施该项目的批复(静自然资函〔2022〕139号)。 | 1、严格落实基础建设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拦灰坝、排洪涵洞、截水沟、渗滤液收集池、消力池、填埋工程、复垦工程、辅助工程等的建设;基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选用低噪设备、加强管理、减速、限鸣,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临时产生的弃渣要定点、合理堆放,并采用遮盖、洒水等措施临时防护,并及时运送到填方区,回用于用土工程;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建设期对占用灌草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暂存于临时堆土场用于后期复垦。 2、严格落实填埋作业期的防渗措施。粉煤灰堆存前要严格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采用“两布一膜”防渗层对场地及边坡进行防渗处理。粉煤灰按要求分层压实后,再经黄土覆盖压实,禁止填埋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不符合入场要求的固体废物,并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检修。 3、严格落实填埋作业期的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地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截洪沟排到场地下游的消力池中,然后通过浆砌石水渠外排;场地内雨水及渗滤液通过竖井和涵管排至渗滤液收集池,经过沉淀后用于填埋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洗车平台配设废水沉淀循环池,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直接回用于地面抑尘洒水,不得外排。 4、严格落实填埋作业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填埋场地分区作业,及时推平压实,并配专门洒水车在场内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减少回填过程中产生扬尘;车辆密闭或加盖苫布,防止遗撒,并及时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取土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并且及时利用遮盖网进行遮盖,取土完成后全部进行生态恢复;场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填埋作业期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及运输车辆等,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性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作业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6、严格落实填埋作业期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场地、道路平整开挖的土方用于回填场地的平整,不得随意抛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7、严格落实填埋作业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填充到设计高度后要及时对平台和坡面进行覆土,覆土厚度为1.0m;覆土后对平台和坡面采取灌草混播的方式进行绿化,平台覆土后复垦为灌木林地。 8、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填埋作业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9日;报纸公示2022年8月8日和8月9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9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