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4〕76号 关于都 (略) 芙蓉山大道至北山 (略) 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都发改可研字〔2024〕76号
关于都 (略) 芙蓉山大道至北山 (略) 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都 (略) (芙蓉山大道至北山大道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函》(都住建字〔2024〕88号)、《都 (略) (芙蓉山大道至北山大道段)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交通条件,为周边居民提供便利。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原则同意建设都 (略) 芙蓉山大道至北山 (略) 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07-*-04-01-*)。
项目单位为: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都昌县工业园区(起点位于芙蓉山大道,终点位于北山大道)。
三、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略) 为南北走向,道路全长1422.31米,红线宽16米,横断面布置3米人行道+10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起点位于芙蓉山大道,终点位于北山大道。道 (略) 支路,设计时速30km/h。项目主要建设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电力、通信管道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75.*元,其中工程费用3399.*元,工程其他费*,预备费184.*元。
资金来源为都昌县财政局出资(都财办〔2024〕41号)。
六、招标内容附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都昌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886号)。
八、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