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钢铁炼钢厂钢渣热闷渣项目、伊犁州特克斯县万头牛农业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伊犁钢铁炼钢厂钢渣热闷渣项目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工业园新疆 (略) 厂内 | (略) | 新疆万资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钢渣热闷处理设施、钢渣磁选筛分设施、尾渣储运以及配套 给排水、除尘、沉淀池等辅助设施,建成后处理钢渣 20 万 t/a。项目总投资25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万元,占总投资的16.89%。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热闷车间、破碎站、筛分站采用密闭措施,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满足 《 炼 钢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8664-2012)表 2 中的钢渣处理环节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由20m 排气筒排放;钢渣原料采用封闭料棚方式储存,并设置全封闭式成品库,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炼钢工业大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28664- 2012表 4 排放限值。 (2) 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新源县工业园 B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 声环境: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除尘泥晾干后送至新疆 (略) 烧结车间作为烧结原料使用,不外排;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依托新疆 (略) 已建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0999-*、* |
2 | 伊犁州特克斯县万头牛农业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马场 | 特克斯县农业农村局 | 新疆德 (略) | 项目新建牛舍15栋,新建产房、挤奶厅、青贮窖、草料棚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存栏奶牛10000头,其中泌乳牛5000头,干奶牛1000头,后备牛4000头。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圈舍采取保持圈舍清洁、加强管理、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合理布置场区结构等措施减少臭气扩散,项目NH3、H2S场界的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饲草料加工车间采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后,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牛尿、牛舍冲洗废水和少量生活废水,经管道输送系统将粪污运输到粪污处理中心,采用“固液分离+三级氧化塘”处理后,作为液体肥料还田,不外排地表水体。 (3)噪声:项目在建筑上采取隔声、吸声措施,在场区内外种植树木,以降低噪声向外辐射;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达到阻隔、衰减噪声的目的。降噪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工程固液分离固体(牛粪、垫料)经过堆粪发酵后作为有机肥作为项目配套草地的施肥;奶牛病死尸体及分娩物采用填埋井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布袋除尘器粉尘与生活垃圾一起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0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