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购置眼科检查治疗设备1批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ZD-2023-105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28日
四、评审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设备名称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数量(台) |
干眼检测仪 | 河南新 (略) | (略) 龙安区文峰大道大华商贸城一期6号楼2层206-207-214-215号 | 630,600.00 | 1台 |
同视视觉训练仪 | 1台 | |||
角膜地形图 (核心产品) | 1台 | |||
干眼雾化治疗仪 | 1台 | |||
全自动综合验光仪 | 1台 | |||
裂隙灯显微镜 | 2台 | |||
同视机 | 1台 |
七、评审专家名单:谢建卫、董国伟、白兴旺、王海兵、李艳丽(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1200元整(*万*仟*佰元整)。
九、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略) 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0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 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 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灯塔路260号
联系人:顾明翔
联系方式:03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1楼2103室
联系人:宋丹丹
联系方式:*
发布人:河南 (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5340-4f0f-a280-7f95d82d013d&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