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报来联安路148号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联安路148号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04-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 (略) (略) 香洲区,将军山西侧山脚下,西侧临近主干道迎宾南路,拱北小学内。学校占地面积约2447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943.96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36294.23平方米,分流中心建筑面积7799.73平方米,保留现状宿舍楼建筑面积为38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32780.53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9500.55平方米。
拆除方案项目分两期完成,项目一期在原操场位置新建教学楼3#、4#、5#三栋楼然后由旧教学楼将教学班级迁至新教学楼教学,项目二期拆除旧教学楼然后新建1#、2#教学楼、综合楼、文体馆以及一条200米的跑道,保留原有宿舍楼。
学校现状学位规模为35个班,扩建后达到60个班。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申报总投资25227.11万元,为加快项目建设,本阶段暂按建设单位申报方案进行评审,该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在23170.36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19438.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70.91万元、预备费1065.49万元、教学设备费640万元、教育教学设备搬迁费50.00万元、管线迁改费100万元、校园景石搬迁费5.00万元。其中教学设备费、教育教学设备搬迁费、管线迁改费、校园景石搬迁费等为暂估的专项经费,需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23170.36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二)《区领导同志专题研究学位攻坚工作会议纪要》(〔2022〕200号)。
(三)《区领导研究2023年学位攻坚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纪要》(〔2023〕36号)。
(四)《区领导研究教育工作会议纪要》(〔2023〕78号)。
(五)《区领导研究教育工作会议纪要》(〔2023〕111号)。
(六)《区领导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会议纪要》(〔2023〕222号)。
(七)《关于将科委小学等40个项目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珠香发改储〔2022〕30号)。
(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1998拨字074号)。
(九)《联安路148号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关于联安路 148 号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事前绩效初步评估意见》。
(十一)其他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
四、要求和建议
(一)建议将该项目(不含教学设备费、教育教学设备搬迁费、管线迁移费、景观石搬迁费等)综合单方造价控制在5074.47元/平方米以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 (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对应范围内。
(二)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目前的实施计划安排,排除现有老旧教学楼安全隐患,先行实施一期部分(新建 36 班教学楼)建设工作,待一期建成后根据全区学位统筹规划、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分析论证该项目二期部分建设规模。
(三)请建设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基本建设程序,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四)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可靠。务必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