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上海分公司
上海东江明珠广场装修项目隔墙专业分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略) 上海分公司上海东江明珠广场装修项目隔墙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东江明珠广场装修项目隔墙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略) 上海分公司上海东江明珠广场装修项目隔墙专业分包工程
2.2招标编号:SNZB-DHSH-D20220-0754
2.3建设地点: (略) 青浦区徐泾镇明珠路303号
2.4.1工程概况
上海东江明珠广场装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440㎡,总建筑面积35100㎡,地上建筑面积容积率:3.12,绿地率:20%。其中主楼建筑面积为总层数13层,局部9层,裙房4层,建筑总高度为54.2m。
2.4.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上海东江明珠广场装修项目隔墙专业分包工程公开招标,投标人(即承包方)需满足招标人(即发包方)规定的施工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隔墙、镀锌方管隔墙、发泡水泥板隔墙、硅酸盖板隔墙及相应的隔音材料采购安装,严格按照规范、图纸、审批后的方案及交底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具体内容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采购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装修装饰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任职。
(4)投 (略) 疫情防控政策情况,必须具有针对性的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或计划方案具备有效、精准防控、应急预案等疫情防控措施。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问题。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止(3年)的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信息填报时需提供信息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盖公司公章)。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5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5.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相同或类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不少于5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施工的能力。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包括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
备注: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两年及以上管理经验,同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任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日9:00-**日18:00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7.1 投标文件应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并签名。
7.2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日09:00
8.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
8.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8.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10.收款单位信息
(1)账户信息
公司账户: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账号:*0662
联行行号:*
备注:此账号仅接受标书费汇款,发票为普票电子发票。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
11.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招标监督办公室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 廖经理
电话:*
邮箱: *@*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