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级示范性高中(澧县二中、澧县六中)、职业中专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选聘部分教师到相应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城选聘岗位及计划数
1.教育局根据各校师生比测算并确定各单位进城人数的计划下限。(见附件1)
2.各单位根据本校学科结构实际(学科富余教师情况),初步确定各学段学科进城人数。(见附件2)
3.工作满20年(2004年8月30日前参加工作)岗位及计划数单列。
4.各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3)
(二)市级示范性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选聘岗位及计划数
1.市级示范性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选聘教师岗位及计划数单列。
2.市级示范性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选聘教师不受义务教育阶段各校申报的有效学科岗位进城计划数限制,即不受附件2限制。
3.各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3)
二、选聘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聘
1.选聘采取面试和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根据各校确定的各学段学科指标数,一校一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单位初步入围对象。
3.根据初步入围对象面试分数和城区学校各学段学科的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全县入围对象。(分数相同时,依次以有进城支教经历、试讲分数高低确定入围对象)
4.教育局对全县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职称服务期审查、师德师风审查等,最终确定进城对象。
(二)市级示范性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选聘
1.根据教师报名意愿, (略) 级示范性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选聘计划数,按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
2.市级示范性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选聘计划未完成时,将从城区学校相应学科选聘教师中择优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
1.各单位申报的学段学科富余教师,且有相关学段学科招聘岗位及计划的才能报名(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
2.参加农村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特岗教师含特岗服务期、“三支一扶”教师含“三支一扶”服务期、公费师范生满农村工作服务年限、县外选调回澧教师县外和县内农村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提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学段不限,但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①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②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转)岗培训合格证;③由所在单位出具与所报学科一致的任教学科证明。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等级为二级*等及以上。
5.工作满20年的教师要参加选聘考试,岗位招聘计划未完成时,计划数不调剂。面试分数低于75分者不予选聘。
6.2018年12月以后取得任职资格的中小学高级教师禁止报名。
7.2022年8月以后由城区学校调往农村学校评审通过的中小学一级教师禁止报名。(到农村学校评审通过的中小学一级教师需在参评单位工作两年)
8.服务期内的基层中、高级职称教师、已评资深高级教师禁止报名。
9.延迟退休女高级教师禁止报名。
10.处分期内和立案调查期的教师禁止报名。
(二)市级示范性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报名
1. (略) 级示范性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计划情况,有选聘岗位及计划的相应学科教师均可报名(含城区教师)。
2.农村学校教师参加农村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特岗教师含特岗服务期、“三支一扶”教师含“三支一扶”服务期、公费师范生满农村工作服务年限、县外选调回澧教师县外和县内农村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报名选聘澧县六中岗位教师农村教育工作不做要求,但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公费师范生需在原单位工作不少于4年。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提升学历),并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中专学校岗位教师必须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等级为二级*等及以上。
5.年龄要求48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县六中学科富余教师必须经校方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县二中教师选聘。
7.2018年12月以后取得任职资格的中小学高级教师禁止报名。
8.2022年8月以后由城区学校调往农村学校评审通过的中小学一级教师禁止报名。(到农村学校评审通过的中小学一级教师需在参评单位工作两年)
9.服务期内的基层中、高级职称教师禁止报名。
10.处分期内和立案调查期的教师禁止报名。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学校确定学段学科富余教师、各校上报各学段学科进城人数、学校报名及资格审查、教育局报名、面试、确定全县入围对象、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学校报名及资格审查
有报名意向的教师(含工作满20年教师)在本单位进行报名,各单位对教师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留存相关证件原件,以备教育局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不予报名。
2.教育局报名
①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②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8号楼420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③报名要求:由单位统一到教育局420室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花名册(含电子档)、报名登记表。
3.面试
面试时间:7月27日。应聘人员集中时间:7:30。
面试地点:澧县九澧实验中学( (略) )
面试程序:面试时应聘者先集中备课45分钟,再按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8-10分钟。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备课、试讲。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备课30分,试讲70分。备课、试讲内容为: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均随机抽取七年级上册或全一册(物理、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均随机抽取五年级上册或全一册某一堂课,体育学科指定七年级教材。所有教材均为澧县2023-2024学年度现行教材,应聘者自备教材,教材上不得留有成篇成段的备课标注。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试讲70分由上课40分和技能测试30分组成,音乐教师技能测试项目为钢琴,钢琴曲目为五年级上册某一首完整歌曲,要求弹唱合一;体育教师技能测试项目为队列;美术教师技能测试项目为素描静物写生,要求在60分钟内在指定地点完成相应作品。
面试要求:
①评委的确定。根据学科和报名情况分组,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
②人员的培训。面试前,分别对全体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明确面试要求,规范面试程序,统一测评标准,严格纪律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评分汇总表格及操作规程。
③考点的设置。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点外划警戒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内放置手机信号屏蔽设备。科学合理设立候考室、备课室、练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应聘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亮分。
⑦成绩转换。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考务组将应聘者序号换成实名。
⑧相关资料的上报。面试结束后,考场工作人员将所有资料、表格收回,将题本、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交县教育局封存。
4.确定全县入围对象和资格复审
见选聘办法。
5.公示
选聘结果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与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6.聘用
根据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一经聘用,如新单位没有对应空岗,则按本人原岗位等级的基本级办理工资异动手续,随后参与所在单位岗位等级的竞聘。
五、选聘纪律
1.选聘工作在县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监察室全程监督。
2.整个面试工作由监督组和考务组负责,如出现重大、紧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局党组汇报,由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局党组研究决定。
3.考室内实行主考官负责制。主考官对本考室秩序和面试评分结果负责,主考官接受考室监督员的监督。
4.实行考室监督制度。对考室出现打招呼、递条子、无关人员进出考室等现象,监督员必须予以制止。
5.实行回避制度。凡面试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试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主考官、考官、工作人员、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选聘要求
1.无招聘计划的岗位不组织选聘。
2.经聘用后拒不服从安排者将给予组织处理。
3.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测试。
4.在报名条件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清退,并追究本人、学校书记、校长和直接审核人的责任。如出现代考等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面试成绩外,县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组将对当事人及涉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澧县教育局。
附件:
澧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