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9号(虹桥邨小区)1-1号房产,标的均无租赁、抵押、担保、占用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或传统拍卖方式转让,标的详情见下表:
序号 | 座落 | 房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房屋 用途 | 楼层 | 房屋结构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土地使用权用途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评估值 (万元) | 转让底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9号1-1号 | 105房地证2006字第14535号 | 276.31 | 住宅 | 1 | 混合结构 | 划拨 | 住宅用地 | 36.61 | 180.983 | 180.983 | 18 |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向重庆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获得资格确认并缴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帐户(挂牌截止当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取得竞拍资格。向重庆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执拍 (略) (略) 。拍卖时间:2019年5月7日10时,拍卖地点: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B10栋1楼拍卖厅。
四、意向受让方向重庆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获得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和拍卖机构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程序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6)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会现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受让方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无论协议或拍卖成交,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转让标的过户时若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他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若协议成交,受让方应按成交价的1%支付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若拍卖成交,受让方应按成交价的1%支付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重庆联交所开具发票;按成交价4%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由重庆联交所代为收取,由拍卖公司开具发票。
八、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九、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移交标的。
十、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估价报告》、《房地产权证》。
标的踏勘联系电话:向老师 *
重庆联交所报名咨询电话:徐衍 023-*
重庆联交所地址: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B9栋1705央企资产交易一部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杨老师023-* *
拍卖机构地址: (略) 江北区建新南路11号15一11
拍卖公告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