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第三方档案整理服务服务机构,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预算及要求
(一)项目范围
1. (略) 科技开发研究中心文书档、会计档案 1984年--2000年
2. (略) 科学技术供应站文书档案、会计档案 1988年-2005年
3. (略) 激光技术研究所文书档案、会计档案 1974年-2000年
4. (略) 专利事务应用所文书档案、会计档案 1990年-2000年
5. (略) 经济动物研究所文书档案、会计档案 1990年-2000年
6. (略) 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文书档案
7. (略)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
8. (略) 文书档案、会计档案
9. (略) (略)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6家)改制文书档案
(二)项目要求
对文件、资料进行整理、数字化扫描,形成发文汇编、归档文件目录,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科怡软件数据挂接,本次项目整理的档案须达到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省一级标准。本项目范围内的档案必须全部整理完毕,所需费用因档案件数不确定,合同金额以项目完成后档案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二、竞标资质
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 (略)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报价项目
1.根据项目范围提供文书档案、档案数字化、档案装订、会计档案,各事项的报价均应包含完成此项事项所需的全部费用(如:耗材、工具、人工等)。
2.提供公司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工作人员资质和设施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公司近三年内承办类似项目材料,请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周末休息)。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报价所需材料须密封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6:00前,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 (略) (略) 二楼207室
六、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荆州街85号
联系方式:0710-#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