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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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2 亿粒射钉(一期)项目 | (略) 南溪区裴石镇西部创 (略) 南段1号 | (略) 南溪区四川宜宾南溪经济开 (略) 10 号 | 四川迪远安全 (略) | 建筑面积2411.8平方米,于厂房一层设置生产线,设置摇光区、原料区、钻孔区、冲压区、打头区、包装区、成品区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亿粒射钉、1亿粒铁片、*粒/a小螺丝。 | 施工期: 1.废气:加强施工管理、使用无污染性废气产生的材料、涂料;施工作业空间加强通风。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略) 。 3.噪声: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文明施工。 4.固废:废纸箱、木箱等外售废品回收站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已有基础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营运期: 1.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油烟分离器+油雾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冷却后循环使用,少量排入园 (略) 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接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减震措施,厂房隔声。 4.固废:铁屑、废锯末经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库分类暂存, (略) 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