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十字镇第二小学篮球场地维修改造项目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郎溪县十字镇第二小学篮球场地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郎溪县十字镇第二小学。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决定实行公开交易方式,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实施内容:本项目为郎溪县十字镇第二小学篮球场地维修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篮球场原面层拆除、清理、基层修补及塑胶面层铺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建设单位要求。
2.2建设地点:郎溪县十字镇第二小学
2.3交易控制价:*.39元;成交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下浮15%)即:*.78元;
2.3工期: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为:符合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付款方式:
2.6.1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结算审核后,按竣工结算审核价付清余款。工程款全部付清后,施工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缴纳3%的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采用现金形式缴纳的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退还,均不计息。
2.6.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郎溪县 (略) 板块公示1个工作日。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侯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1天无异议后,交易代理通知第一成交侯选人1日内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响应人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10)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
7.1 资料获取: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会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交易文件。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5点00分,地点:郎溪县十字镇第二小学会议室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4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 (略) 罚。
8.5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6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3000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计取。
9.2成交通知书发出1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单位*元(不含)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5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 (略) 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15%,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本工程必须由成交单位自行完成全部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完成的工程量不支付工程价款。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十字镇第二小学
联 系 人:董主任
电 话:138 6549 4828
交易代理机构:郎溪县郎川 (略)
联 系 人: 余工
电 话: 188 5505 6864
2024年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