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 (略) 数字发展中心将通过询价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执行2023年度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应用监测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南平市电子证照生成应用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万元(¥*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 (略) 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情况的通报》(闽数字办函〔2022〕33号)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要求,以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3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 (略) 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56号)的要求,补足电子证照工作短板,加快实现电子证照常态化和全流程应用的目标任务, (略) 需开展2023年度电子证照生成应用监测服务。
(二)项目技术与服务要求:
1.建设内容
(1)完善电子证照监管服务机制。根据20 (略) 电子证照工作要求,完善电子证照生成制度报告、电子证照应用制度报告、电子证照纠错制度报告;
(2)更新考核清单,根据“全省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梳理审批事项前置材料、结果文件和电子证照关系, (略) 2023年度电子证照考核事项清单;
(3)制作证照标准化生成方案10份;
(4) (略) 电子证照生成应用报告,按季度提供电子证照生成应用报告包含电子证照生成情况、电子证照政务服务应用情况、电子证照纠错处理情况;
2.存在问题及需求分析
(1)存在问题
根据《 (略) 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地市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应用情况(2022年第四季度)的通知》(闽数字办函〔2023〕19号), (略) 电子证照考 (略) 排名较低, (略) 数字发展中心存在无数据分析监测,不足以 (略) 电子证照整体情况监管,同时各单位对电子证照的应用、生成、纠错主动性存在不足。
(2)需求分析
(略) 数字发展中心无数据分析监测, (略) 电子证照整体情况监管,通过梳理审批事项前置材料、结果文件和电子证照关系,并安排人 (略) 电子证照应用、生成、纠错情况, (略) 数字发展中心人员对不合规情况进行督办, (略) 电子证照整体情况无数据分析监测支撑监管问题;
针对各单位对电子证照的生成、应用、纠错主动性不足, (略) 电子证照考核机制,同时定期对各单位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形成机制进行有效管理。
3.技术参数
(1)完善电子证照监管服务机制
(略) 电子证照监管服务机制,通过日常监管工作机 (略) 电子证照生成应用水平。具体工作包含生成、共享、纠错共三份机制。
(2)提供10类标准化生成方案
(3)更新考核清单
根据“全省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梳理审批事项前置材料、结果文件和电子证照关系, (略) 2023年度电子证照考核事项清单;
(4)编制电子证照标准化生成方案10份
(5) (略) 电子证照季度生成应用报告
(6)开展不少于4次的现场电子证照考核业务培训
根据20 (略) 全年电子证照考核涉及事项,按季度进行分析统计包含电子证照生成情况、电子证照应用情况、电子证照纠错情况、电子证照国标生成情况, (略) 各季度电子证照生成应用薄弱点,针对薄弱点进行深入挖掘提供提升方案, (略) 电子证照生成应用提升提供数据支撑。
(三)时间要求:
服务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中标单位在1个月内完善电子证照监管服务机制、更新考核清单及电子证照标准化生成方案;在每季度截止后10个工作日 (略) 电子证照季度生成应用报告。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
2 | 50% |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通过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
2. 验收方式: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质量合格。 |
四、采购形式
通过最低价中标的方式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6.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供应商未按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3年3月20日17:30 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略) 数字发展中心(地址: (略) 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 系 人:朱文宇
联系电话: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