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通用物业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通用物业服务采购 | 1.采购内容:本单位及 (略) 通用物业服务采购。 2.采购数量:1包。 3.主要功能或目标:绿化养护、卫生清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小区安保、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本单位及 (略) 物业管理服务,其中: 1.服务范围: (略) 域,总占地面积约11.*平方米,本单 (略) 域约9.*平方米, (略) 约1.*平方米;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平方米。 2.服务人员需求:常驻服务团队人员≥24人。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205.4 | 2025年1月 | |
说明:1.预算金额为1个年度费用,其中本单位约173.*元, (略) 约31.*元。 2.物业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入股(含独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通用物业服务管理。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11日
(略) 址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