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5—T37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略) 凌云乡道 (略) 工程已由东财发【2015】75号文件批准建设, (略) 人均为 (略) 凌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 (略) 条件, (略) 。
二. (略) 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凌云乡道 (略) 工程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凌云乡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以上的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 13 时30分至16 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北 (略) (略)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2015 年8月27日9 时30 分( (略) 时间);地点: (略) 北 (略) 有限公司会议室( (略) 市金鼎水岸小区一号楼三单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 (略) 。
5.5 (略) 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招 标 人: (略) 凌云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北 (略)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