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环西二路(联合路-规划道路二)管道工程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西二路(联合路-规划道路二)管道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市市区环西二路,联合路至规划道路二;
2.2建设规模:电力排管(10孔)约965米,电缆井约11座等工程 ;
2.3合同估算价:约 153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环西二路(联合路-规划道路二)管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略) 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略) 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略)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 7 月 24 日至2015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圣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报名, (略) 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报名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三类人员”A类证书、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C类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略) 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 (略) 市公共 (略) 准入与信用 (略) 办法》(海政办发〔 * 号)文件规 (略) 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 (略) 投集团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 (略) 投集团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 (略) 投集团建设工 (略) 。
7.其他说明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分期付款 。
1、签约结束,工程初验通过后,工程发票开具后,付合同价的25%;
2、经审计,按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 (略) 有资料后,留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在工程发票开具后付清。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通过二年后的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圣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海洲路建设大楼北楼五楼 地 址: (略) 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5 年 月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
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市政工程1个及以上(合同价要求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相关资料复印件;
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中标通知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 (略) 门备案章;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 (略) 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等需由合同中的业主单位书面确认,确认的书面依据附合同后。所提供的业绩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 (略) 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 (略) (略) 理。
7 流动资金 具有5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 安全生产
负责人 (略) 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9 进浙施工备案证 (略) 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 (略) 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 (略) 门 (略) 为记录为准)
注:1、 (略) 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略) 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 (略) 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