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及 (略) 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 (略) 市横溪镇人民 (略) ,本次投标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如下:
一、 工程名称: (略) 市横溪镇渔塘村水波坞垦造耕地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略) 市横溪镇渔塘村。
2、招标内容: (略) 示范围,面积约为215亩,工程造价约495万元。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三、招标对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仅限 (略) 市注册企业可投),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相应专业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合同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略) 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 (略) 保缴纳清单)。
四、 (略) 文件时间和地点: * 日下午4:30时前到 (略) 市公 (略) ( (略) 市 (略) 路500号四楼,企业大楼裙房4楼)。
五、 (略) 文件必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未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且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上的二维码不能被扫描识别的不能报名)、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略) 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书
4、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需提供 (略) 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 (略) 备案);
5、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
6、 (略) 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 (略) 保缴纳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二维码能被扫描识别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视同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 系 人: 叶先生 高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 *** ***
(略) 市横溪镇人民政府
浙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