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 (略) 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3(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HTC—2021— (略)
1.地块位置: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爱民村与大宁 (略) A-1地块。
2.出让面积: *** .73平方米。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 (略) 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准入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
7.投资强度:不低于2250万元/公顷(150万元/亩)。
8.产出强度:不低于2200万元/公顷。
9.地均税收:不低于65万元/公顷。
10.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11.容积率:不高于2.0,大于0.8。
12.建筑系数:不低于35%。
13.绿地率:不高于20%。
14.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工业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工业建筑限高根据生产工艺和流程的需要确定,不做规定性控制。
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不高于7%。
16.建筑控制线: (略) 红线不少于20米,西南北均退用地界线不少于3米。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17.出入口方向:东侧。
18.停车位配置:机动车停车泊 (略) 房不少于“0.2个车位/100㎡建筑面积”、仓储不少于“0.2-0.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办公不少于“0.8个车位/100㎡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泊 (略) 房及仓储不少于“1.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仓储不少于“0.2-0.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办公不少于“1.0个车位/100㎡建筑面积”配置。同时满足《贺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规范中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
19.配套设施: (略) 。
20.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21.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贺州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2.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3.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86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861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HTC—2022— (略)
1.地块位置:贺 (略) 与 (略) 西南侧A地块。
2.出让面积: *** 平方米。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4.使用年限:7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 (略) 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7.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用房。
8.总建筑面积:946平方米。
9.建筑密度:不高于79%。
10.建筑限高:不高于21米。
11.停车位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1.0个停车位进行配置。
12.其它方面详见地块用地条件图,并需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13.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贺州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14.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建设,且在2年内竣工验收。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9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3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三)HTC—2022— (略)
1.地块位置:贺 (略) (略) (略) 东南侧A地块。
2.出让面积: *** .04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4.使用年限:商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用地40年、社会停车场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 (略) 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7.主体建筑物性质:商业用房(零售商业用房、餐饮用房、旅馆用房、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房)。
8.附属建筑物性质:停车楼、配套设施用房。
9.容积率:不高于3.0,不低于1.0。
10.建筑密度:不高于68%,不低于10%。
11.绿地率:不低于5%。
12.出入口方向:北面。
13.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
14.社会停车场用地比例:不低于12%(停车楼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15.建筑后退红线:东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西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 (略) 红线不少于2米,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 (略) 红线不少于5米,并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
16.场地控制标高:不高于 *** 米。同时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 (略) 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7.地块如跟东侧B地块 (略) 取得,要求配置的停车楼在B地块内统一规划安排(社会停车场用地比例不低于12%,停车楼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
18.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并需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19.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贺州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0.竞得人须在出让宗地(A地块)内 (略) 会停车场(社会停车场用地比例:不低于12%,停车楼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且须达到竣工验收正常使用、建筑造价不低于4445万元(经审计确认,若造价不足4445万元的,则由竞得人向出让方现金补足)的停车楼,竞得人将该停车楼产权无偿移交给贺州市人民政府 (略) 门管理使用。若今后竞得人取得B地块,则在整个规划商业综合体项目(A、B地块,总面积约 *** 亩) (略) 会停车场用地比例不低于12%,停车楼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建筑造价不少于8000万元。
21.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照贺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22. (略) 会停车楼须与本宗地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报建、同时开竣工、同时交付使用,若竞得人未按约定配建、移交停车楼的,则由出让方依法无偿收回该出让土地使用权。
23.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4.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27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278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以5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仍存在欠缴贺州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在贺州市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二)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到贺州市公 (略) 办理数字证书(作为参与本期网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四)符合以上述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15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15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9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2年9月16日0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 *** ) 进行。挂牌时间为:2022年9月6日00时00分至 2022年9月16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15日凭数字证书登 *** 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9月15日(报名截止日)19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2022年9月6日00时00分至 2022年9月16日10时00分。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 *** )自行下载。
(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贺州市公 (略) 。联系电话:0774- *** 。
(五)查询网址:http:/ *** (网上交易系统)。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贺州 (略)
地址:贺州市贺州 (略) 天和大厦
联 系 人:何庆 联系电话:0774- ***
委托代理机构:贺州市公 (略)
地址:贺 (略) 83-1号( (略) )五楼
联 系 人:何秋凤 联系电话:0774- ***
贺州 (略)
贺州市公 (略)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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