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拟征收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拉鲊村村民委员会迤资、拉鲊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金沙江乌东德库区库尾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涉及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拉鲊村村民委员会迤资、拉鲊村民小组。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金沙江乌东德库区库尾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工作由仁和区人民政府组织,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对无理取闹、有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禁止新建、改扩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农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附着物及林木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