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川区老旧小区 (略) 更新提升--城区道路改造停车位增建项目EPC+O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江川区老旧小区 (略) 更新提升--城区道路改造停车位增建项目EPC+O 项目4c6611c5-8c3f-4d08-8aff-*f21dd5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4c6611c5-8c3f-4d08-8aff-*f21dd5 | ||
建设规模: | 1698.464c6611c5-8c3f-4d08-8aff-*f21dd5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7-14 1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行政监督单位: (略) 江川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7-*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玉溪星城 (略) | 经办人: | 覃川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云审建设 (略) | 经办人: | 罗杰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略) 江川区老旧小区 (略) 更新提升--城区道路改造停车位增建项目EPC+O 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7-21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8-04 09:00 |
开标地点: | 江川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98.4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总投资1698.46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一) (略) 级智慧停车综合统一运营管理平台搭建,以实现“全城一个停车场”管理目标; (二)城区道路规划泊位前端系统改造,改造范围包括24条路段,共计2202个泊位; (三)城区道路违停抓拍辅助系统建设,通过违停抓拍、逆行管控等手段辅助智慧停车管控,并将违法数据按需级联推送到交警部门,新建违法行驶行为监测点位共计33个; (四)智慧停车运营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停车后端运营管理及应急指挥; (五)城区道路违停抓拍辅助系统建设,通过违停抓拍、逆行管控等手段辅助智慧停车管控,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城区交通通行率。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略) 江川区城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管理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资质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3.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级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电气或通信与广电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3.8、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3.9、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如: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工程师级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3.10、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上网站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管理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电气或通信与广电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如: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工程师级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
业绩要求: | 未要求 |
其他: | 未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8-04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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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