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 (略) (略) 综合大楼(全 (略) ) (略) 文件中第44页商务标内容评分(2)业绩中“凭投标人在开标之月前36个月内, (略) 政区域内设计过类似智能化设计或弱电设计系统的业绩证明,提供设计承包合同证明,设计合同金额不小于(含)10万元(包含在土建等设计总包合同中的智能化设计业绩无效)”现修改为“凭投标人在开标之月前36个月内,在全国范围内设计过类似智能化设计或弱电设计系统的业绩证明,提供设计承包合同证明,设计合同金额不小于(含)10万元(包含在土建等设计总包合同中的智能化设计业绩无效)”。
2、本项目原开标(资审)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9:30现延期至 * 日9:30。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 * 日17:00。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内容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 日
上 (略)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