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分公司关于自行组织机关食堂服务(含食材配送)(第二次)
(公示期: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5日)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分公司关于自行组织机关食堂服务(含食材配送)(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略) | 联系 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02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读肴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中闽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
拟中标人 | 重庆读肴 (略) | 投标报价(无) | *.00 | ||
工商注册号 | *13Q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略) | 联系 电话 | 023-* | ||
招标人: (略) (略) 2023年3月1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 (略) 2023年3月13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信息来源:http://**-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