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 (略) (以下简称“ (略) ”)为切实做好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工作,引进和储备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略) (略) 贵州省物资现 (略) (略) ,始建于1964年,2016年9月由 (略) 改制为贵州省物资现 (略) (略) ,2023 (略) 国资委“双百企业”。园区占地面积约1260亩,现有各类库房(略)平方米,货场(略)平方米,内 (略) 专用线共计8.51公里。公司始终秉 (略) 聚焦打造现代物流体系、 (略) 域物流成本的战略定位,着力构建“1+11+N+X”现代物流枢纽运行体系。成立至今,荣获国家4A级物流企业资质,是贵阳(略)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运营主体牵头单位、全国流通G20+联席单位、省级现代服务 (略) 、绿色节能示范单位、贵阳贵安粮食应急保障基地,先后被评为物流行业守信典型企业、西部物流百强企业,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选调岗位
此次提供选调岗位为贵州省物资现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园区事业部物流运营岗1个,计划招聘1人。
三、测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测评对象
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聘优秀毕 (略) (略)职位(岗位名称:物流运营岗),并经报名及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略) (略)职位(岗位名称:物流运营岗)3人,资格审核通过3人(详见附件1)。
五、素质测评程序
本次素质测评工作 (略) 人力资源部的指导和监督下, (略) 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定向选聘方式为线上面试。
(一)线上素质测评时间、考场设置及确认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具体线上素质测评时间及相关事宜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考场设置:考场 (略) (略) (略) 1号附1号贵州省物资现 (略) (略) 。1个面试间,5名考官,1名监督员,2名考务人员。考官 (略) 人力资源部选派2人、 (略) 领导班子成员3人组成, (略) 纪检监察室指派,考 (略) 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组成。
3.素质测评确认:未及时确认回复的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线上素质测评事宜,收到确认信息后纳入面试人员名单,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通过电子邮箱(*@*26.com)提交《贵州省2025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和《近亲属在应聘单位(系统)工作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2)扫描件。放弃素质测评的人员,应通过电子邮箱(*@*26.com)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对不提交书面声明的, (略) 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备查,作为考生诚信档案建设内容。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学校XX(姓名)确认(参加/放弃) (略) 物流运营岗素质测评。
(二)线上素质测评方式
线上素质 (略) 络素质测评方式:素质测评人员在符合测评要求的场所通过自备的设备下载并登录“腾讯会议”(详见附件4)。线上素质测评采用非结构化的形式(首先考生做1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面试主考官进行现场出题提问,其他面试考官可以追问也可根据选调岗位工作职责、考生个人学均值,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统计,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后,得分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素质测评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线上初评综合评价排名较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线上素质测评成绩公布:在贵州省物资现 (略) (略) 官网(http://www.gc-wl.cn/)公布。
(三)政审
确定为政审对象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素质测评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公正原则,测评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测评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测评的;
(二)非素质测评人员本人登录测评系统参加测评,或更换作答人员的;
(三) (略) 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除答题外的通讯工具,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他应当视为本场测评作弊的行为。
第三条 素质测评人员在测评过程中或在测评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素质测评人员实施了作弊行为:
(一)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素质测评人员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经后台发现,确认素质测评人员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
(六)若发现素质测评人员有疑似违纪、舞弊等行为,测评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根据测评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舞弊的;
(七)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 素质测评人员有第一条所列测评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测评成绩。
第五条 素质测评人员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测评舞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测评成绩。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如素质测评人员因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素质测评人员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测评视频数据缺失,而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测评有效性的,取消本场测评成绩。
第七条 素质测评过程中,如视频拍摄角度不符合要求、无故中断视频录制等,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测评有效性的,由素质测评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第八条 素质测评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系统更新、 (略) 等问题导致测评无法正常进行的,测评时间不作延长。
第九条 素质测评过程中,若素质测评人员没有按照要求按时进行登录、作答,后果由素质测评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