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光蓝路西区54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
设置地点 | (略) (略) 金石镇白潭村(东经111°58′39.826″,北纬27°31′55.579″)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论证单位 | (略) (略)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分类: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 (2)建设性质:新建; (3)排放方式:稳定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明渠; (5)排污口规模:175m3/d、63000吨每年。 (6)污水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7)排入水体基本情况: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排入无名小溪后进入侧水河。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对下游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 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废水排入河流的污染物浓度增加值较小,且污染物浓度随距离的增加而逐渐降低,影响距离较短,水质符合III类水质要求,不会改变水质功能现状。 非正常排放情况下:事故排放下,排放的污染物为进水浓度,大量污水进入河道,污染物瞬间入河增大,对下游污染物浓度影响增量加大,对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应杜绝废水事故排放,减少事故排放对排污口下游水环境影响。 (2)对水生态影响分析 正常排放,污染物增加有限,在环境容量范围内,且作为生态补水,对现有水生生态系统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南面无名小溪主要功能为农业用水,水生生物种类一般,无珍贵鱼类,还有各种微生物、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正常的排放情况下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该生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范围相对正常排放有所增大,可能会引起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数量和组成的变化,耐污种数量和种类可能会增加。 (3)对第三者权益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取水口,本项目纳污水体为南面无名小溪,其主要功能为农业用水,本项目废水经过预测分析,在达标排放情况下CODcr、氨氮等在水中的浓度增加值较小,随距离会逐渐降低,影响距离很短,不会改变地表水水质功能现状,对第三者需求影响很小。 二、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废水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池-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氧化塘”工艺,根据《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相关要求,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的工艺符合技术要求,属于可行技术。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可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2)污水处理规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日工作时间为8h,日废水排放量为175m3/d,小时排放量约21.88m3。根据本项目处理工艺可知,污水处理站前端设置了调节池,可以起到调节水质和水量作用,因此,项目废水排放为稳定连续排放,一般不会出现水量排放波动情况。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量为400m3/d、50m3/h,大于污水实际处理量175m3/d、21.88m3/h,正常状况下,不会发生污水站处理能力不足的情形,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是合理、可行的。 (3)污水处理达标性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池-沉淀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氧化塘”工艺。根据相关文献和屠宰废水处理工程项目相关资料,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单元污染物去除效率分析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