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台 (略) 中小河流综合整治 (略) (一期)项目一标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台 (略) 中小河流综合整治 (略) (一期)项目一标段
建设单位:台州东茂 (略)
建设内容:实施河道护岸工程包括 (略) 豪杰泾(东方大道至山海大道)、海景浦(豪杰泾至英才泾)和山海浦( (略) 至英才泾)三条河道的综合治理,实施河道总长5620.66m,护岸总长8841.74m;实施生态景观工程包括生态节点、园路铺装、公共设施、植物造景、夜景照明等工程,构建生态总面积约*m2。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2月5日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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