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平桂 (略) 项目设计方案》经专家函审、部门联审及我局2023年第10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
该项目位于贺江(平桂段)南面、平桂区武装部北面,道路呈西南-东北走向,道路全长1073.857米。南起下穿规划祥元大道,北至现状祥和大桥桥底,接 (略) 。道路横断 (略) ,双向二车道,路面结构为沥 (略) 面。项目设计内 (略) 、交通、给排水、照明、强弱电及绿化等工程。其中:
(一)道路用地面积:*.1平方米(约合29.55亩), (略) 结合部分面积为6580.4平方米,道路部分面积为*.7平方米。
(二)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
(三)道路等级: (略) 。
(四)道路红线宽度:18米。
(五)道路长度:1073.857米。
(六)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6米(堤路结合人行道)+4.5米(车行道)+4.5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18米。
二、原 (略) 、给排水(给水、雨水、污水)、电气(照明、强弱电管沟)、交通、绿化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涉及投资、环保、消防、园林、交通、水利、电力、给排水的,需满足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发改、城市管理、交警、住建、工信、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项目建设须同 (略) 政管线,请协调相关企业同步埋设, (略) 重复开挖。
(三)下阶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依据本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略) 与沿线现状出入口、道路周边地块出 (略) 交叉口的衔接及设计。
(四)项目开工前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略)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项目实施前应与水利部门做好对接。
(五)后续建设中如对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