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 泗洪县洪泽湖管理处杨树转让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9月3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9月9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 |||||||||||
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泗洪县洪泽湖管理处 所在地:泗洪 (略) 1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H*D 转让方承诺:本次出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位置 | 溧东大堤石集乡(柳山-李台)段,东至滞洪区规划红线,南至临淮徐莫村交界(三岔河),西至滞洪区规划红线,北至柳山航道。 | |||||||||
参考数 | 约2823棵 | ||||||||||
其他说明 | 以标的现状拍卖 | ||||||||||
出让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评估价 | *元 | |||||||||
评估机构 | 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金汇通宿评报字(2024)第Z-014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27日 | ||||||||||
挂牌底价 | *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价款支付方式 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元整)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1%),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将本次所有拍卖的标的砍伐并运出场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逾期视为放弃中标,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标的联系人:杜所长 ,电话 *。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拍卖、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拍卖机构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拍卖机构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参与。 4.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本次拍卖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现状拍卖。委托方、拍卖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标的装卸、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转让方和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监督下,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标的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9.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10.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三、其他 1.本次出让底价及评估价为含税价。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出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3.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4.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 ||||||||||
受让方须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 《评估报告》:苏金汇通宿评报字(2024)第Z-014号 2.相关审批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二.挂牌期满后,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三.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9日18:0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略) ”(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 (略) 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略) (略) 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 (略) 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 (4)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采用数字人民币的,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 (略) 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略) 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略) 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 (略) 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8:00时。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 (略) (2)开户行: (略) 泗洪支行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略) 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账 (略) 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 (略) 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略) 。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后,把合同及成交款凭证提交到系统申请退还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4.2 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 (略) 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 (略) 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 (略) ,按规则参加。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 (略) 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2.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转让方:泗洪县洪泽湖管理处 联系人:杜所长 联系电话:* 地址:泗洪 (略) 14号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 0527-* 地址:泗洪 (略) 42号原环保局一楼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约)棵 | 起拍价 (万元) | 增加幅度(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1 | 溧东大堤石集乡(柳山-李台)段,东至滞洪区规划红线,南至临淮徐莫村交界(三岔河),西至滞洪区规划红线,北至柳山航道 | 2823 | 66.198 | 1000及其倍数 | 25 | 2 |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附件:
1、《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
3、《 (略) (略) 电子竞价规则》
4、《 (略) (略) 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5、《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6、《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