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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
- 发文机构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16:45:46
为认真贯彻落实《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 (略) 财政厅关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 (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2〕265号)、《怒江州财政局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怒财社〔2022〕309号)等文件,结合泸水实际,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星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让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高质量发展中助力共同富裕, (略) 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帮助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给予政策性补贴。
(三)开展技能培训, (略) 有意愿培训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三、实施内容(一)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保障。 (略)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三类人员等以创新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线上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线上线下服务联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工作目标。(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提升到中级及以上,实现技能就业、高质量就业。(四)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探索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 (略) 级重点项目投产达效与促进就业精准对接,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青年就业的产业,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积极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牵头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全面梳理就业政策,分级分类创建就业政策库,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广泛发布政策服务信息,加大就业促进工程宣传力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动态分析、实时感知需求,有针对性地推送符合其需求的有效政策信息,促进就业政策服务更主动、更精准、更便民、 更可及,推进政策落地生效。
(二)优化目标绩效管理。将就业促进工程各项任务以具体指标量化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下达,压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要确定就业促进工程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反馈工作进展。要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展较慢地区及时进行指导。
(三)规范资金管理使用。高度重视规范就业资金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将就业促进工程进展、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及就业资金支出等情况,通过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就业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夯实资金使用管理基础台账。要通过自查抽查、交叉检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排查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风险隐患,规范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成效纳入就业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评估、重点群体就业情况电话回访等,全面查验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效果,重点核查就业政策及服务落实情况,特别是各类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情况,综合评价各地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效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