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盘龙区餐饮行业及新建项目排水许 可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盘政办通〔2024〕41 号
区属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盘龙区餐饮行业及新建项目排水许可排查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2024 年 7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龙区餐饮行业及新建项目排水许可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多次收到反映餐饮行业污水无序排放影响群众居住环境的投诉,餐饮污水无序排放直接影响河道水质生态环境,为规范餐饮行业排水,根据《城镇污水排 (略) 许可管理办法》和《 (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盘龙区城镇排水管理工作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餐饮行业及新建项目排水许可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 2022 年长江经济带警示 (略) 雨污分流及污水溢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排水许可制度,规范主城区排水户排水行为,新建项目排水许可全覆盖,作为重点排水户加强管理。
(二)通过开展排水许可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餐饮行业为突破口,全面检验雨污分流成效,做好雨污分流“后半篇文章”,落实雨污分流“建管并重”工作要求。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法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由属地街道直接开展对餐饮行业违法排水执法,逐步形成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排水法治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遵循尊重科学、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建管并重、综合利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坚持区政府统一指挥,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专项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三、行动范围
盘龙区建成区范围内已完成雨污分流区域内向城镇排水设
施排水的餐饮行业商户、新建项目排水户以及重点排水户。
四、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类型
第一类:餐饮行业。从事餐饮经营的排水应接驳至排水单元污水管 (略) 政污水排水管道。
第二类:新建项目。根据区住建局提供的建成区范围内新建项目竣工排水户底数, (略) 小区、商业建筑、公建单位等,该类排水户必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接驳 (略) 政 (略) 。对符合要求的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做到新建项目排水许可全覆盖。
第三类:重点排水户。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作为重点对象办理,加强管理。
五、组织领导
成立盘龙区餐饮行业及新建项目排水许可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玉松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饶 劲 区政协副主席、区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郑宇韬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光飞 区水务局党组书记
杨光进 区水务局副局长
袁 鹏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晓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正祥 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郭 娜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 刚 区水保办主任
陶 党 拓东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兴强 鼓楼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朱城源 东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廷礼 联盟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倪 阳 金辰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 仁 青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何兆钦 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罗卫华 茨坝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外业工作组、内业工作组和执法整改组四个专项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郑宇韬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光飞 区水务局党组书记
主要负责“百日攻坚”工作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等;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加强与各专项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督促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及专项工作组。
(二)外业工作组
外业工作由区水务局总牵头,具体由区水保办主任*刚同志负责指导各街道外业工作组开展排水许可排查整治外业工作, (略) 、各雨污分流参建单位 (略) 技术服务单位,为排水许可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第一组 拓东街道工作组
组 长:陶 党 拓东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蒋 鹏 拓东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拓东街道办事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1 名工作人员,拓东街道办事处 2 名工作人员
第二组 鼓楼街道工作组
组 长:陈兴强 鼓楼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
副组长:王 晶 鼓楼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鼓楼街道办事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1 名工作人员,鼓楼街道办事处 2 名工作人员
第三组 东华街道工作组
组 长:朱城源 东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黄俊鑫 东华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东华街道办事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1 名工作人员,东华街道办事处 2 名工作人员
第四组 组 联盟 街道工作组
组 长:王廷礼 联盟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沈小鸿 联盟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联盟街道办事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2 名工作人员,联盟街道办事处 3 名工作人员
第五组 金辰街道工作组
组 长:倪 阳 金辰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李先立 金辰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金辰街道办事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2 名工作人员,金辰街道办事处 3 名工作人员
第六组 青云街道工作组
组 长:陈 仁 青云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左洪顺 青云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中心科室长
办公地点:青云街道办事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2 名工作人员,青云街道办事处 3 名工作人员
第七组 龙泉街道工作组
组 长: 何兆钦 龙泉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杨志成 龙泉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龙泉街道办事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1 名
工作人员,龙泉街道办事处 2 名工作人员
第八组 茨坝街道工作组
组 长:罗卫华 茨坝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张 耀 茨坝街道办事处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茨坝街道办事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1 名
工作人员,茨坝街道办事处 2 名工作人员
第九组 新建项目办理工作组
组 长:袁 鹏 区住建局副局长
* 刚 区水保办主任
副组长:刘云光 区住建局审批科科长
林 洁 区水务局排水管理科科长
办公地点:盘龙区住建局、盘龙区水务局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各 1 名工作人员
各街道工作组工作任务为:开展排水许可排查外业调查,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街道辖区内餐饮行业等排水户的表格填报、图纸收集、初审、外业现场接驳口审核等。
新建项目办理工作组工作任务为:针对新建项目,进行排水接驳技术审查,现场复核等。
(三)内业工作组
组 长:袁 鹏 区住建局副局长
郭 娜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 刚 区水保办主任
副组长:刘云光 区住建局审批科科长
林 洁 区水务局排水管理科科长
办公地点:盘龙区住建局、盘龙区水务局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各 2 名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为根据各外业工作组提交的办理资料,进行排水许可技术审查,区水务局负责出具《 (略) 排水管理排水技术审查意见》,区住建局负责核发《城镇污水排 (略) 许可证》。
资料齐全,达到要求的发放正式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基本符合要求,资料容缺的由区水务局发放《允许临时排水通知书》,登记造册,形成问题清单,纳入监管范围,由外业工作组督促整改,限期六个月内向区水务局申报《 (略) 排水管理排水技术审查意见》,逾期未完成申报的,移交进入执法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证,并及时反馈执法整改组。
(四)执法整改组
组 长:杨光进 区水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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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王晓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正祥 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办公地点:盘龙区水务局
组成人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区水务局水政科各 1 名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为根据《 (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加强对排水户违规排水问题的查处,督促及时整改。
六、进度安排
盘龙区排水许可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为 2024 年8 月 1 日至 11 月 10 日,分为集中培训阶段、前期排查阶段、集中办理阶段、查缺补漏阶段 4 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培训阶段(8 月 1 日前)
所有工作人员于 8 月 1 日前到位,由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对排水许可排查整治流程、所需资料、图纸审核、现场接驳口复核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区水务局提供未完成雨污分流区域图及范围图,区住建局提供新建项目名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街道整理餐饮单位名录。
(二)前期排查阶段(8 月 2 日—9 月 30 日)
1.各街道外业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行业名单制定工作计划,进行逐一现场复核,登记造册,完善更新餐饮行业名单。对符合要求的指导排水户做好资料填报;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发放《允许临时排水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反馈执法整改组,督促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2.执法整改组同步开展督导检查。合理划分巡查区域,优化人员组合,建立每日巡查档案,形成“边巡查边执法、以执法促整改”的良好工作局面。对各工作组反馈的问题督促需整改单位在时限内整改完毕,形成闭环管理。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集中办理阶段(10 月 1 日—10 月 31 日)
各街道外业工作组将初审合格后相关材料报送至内业工作组审查,由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完成各工作组资料复审,区水务局根据资料情况拟写排水意见,区住建局发放《城镇污水排 (略) 许可证》或由区水务局发放《允许临时排水通知书》。
(四)查缺补漏阶段(11 月 1 日—11 月 10 日)
全面总结行动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完善排水许可排查整治流程。 (略) 小区和公建单位排水接驳口进行标注,确保全区排水许可长效、动态、精细化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工作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排水许可管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工作统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按照工作时限要求确保工作实效。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打击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执法行动
加强水政执法队*建设,积极与各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排水户巡查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对重点排水户进行巡查,做到逐一检查,并建立台帐,依法查处无证排水或者不按排水许可内容排水的行为。探索通过委托执法等方式,由属地街道直接开展对餐饮行业违法排水执法,指导街道办理赋权排水案件;对各工作组反馈的问题,坚持开展执法回头看,杜绝执法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现象。
(三)建立部门信息报送,强化督查考核。
各工作组要全面跟踪,建立工作台账,按阶段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每月 1 日、15 日向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执法整改组紧紧围绕联合执法、反馈问题监督管理等方面,形成工作进展专报,每月 1 日、15 日向领导小组上报。 区 (略) 政府上报工作专报, (略) 的统一行动, (略) 营造规范餐饮行业排水工作氛围,做到随时督查、及时通报、限时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坚持实行日常管理与集中打击相结合,规范排水行为秩序。针对餐饮行业污水排放突出问题,梳理形成全区餐饮行业污水排放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销号。强化排水许可证申领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全过程监管,提前介入、督促、指导新改扩建项目按照排水方案审批的要求有序实施,向其发放排水许可通知,督促尽快办理。发证后,协同各执法力量共同做好排水监管工作,形成有效合力。鼓励发动群众、媒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进一步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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