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 (略) 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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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 (略) 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 ||
性质 | 澄清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 (略) 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答疑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 (略) 受连山壮族 (略) 政服务中心委托,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 (略) 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勘察、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事宜答疑如下:
问题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1)条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素质中: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设计负 (略) 政公用工程类的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荣誉的得3分;市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荣誉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勘察负责人素质中: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勘察负责人承担过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奖项荣誉的得3分;市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奖项荣誉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提问: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类的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荣誉的情况是否予以承认?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奖项荣誉是否予以承认?如不承认,请予以说明为何只承认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而不承认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荣誉?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答疑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山壮族 (略) 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期:2024年9月6日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答疑文件0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