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装机容量30MWp(30.04416MWp),年均发电量为5265万kW?h。
项目实际总投资36913.38万元,其中环保投20.1万元,占比0.05%。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光伏阵列区域、逆变器、电控楼、综合办公楼、站内配套附属设施等以及临时施工占地,本次验收不包括升压站电磁辐射及110kv并网线路输出工程。
那曲镇巴如村3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建设基本程序先后申报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文件,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与审批。具体如下:
(1)**日,那曲镇巴如村3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能源[2016]567号《关于西藏德琴那曲县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同意项目备案;
(3)**日, (略) 以“藏电发展函[2016]68号《关于西藏德琴那曲县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意见的函》”同意本项目并网接入;
(4)**日,那曲镇巴如村3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2016年12月,那曲县德 (略) 委托北京华夏 (略) 编制完成了《那曲镇巴如村3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原那曲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6)**日, (略) 生态环境局(原那曲地区环境保护局)以“那环审[2016]177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7)2017年3月,那曲镇巴如村3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开工建设,于2017年7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9)2020年4月,那曲县德 (略) 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略) 派技术人员首次踏勘现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10)2020年6月,项目业主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整改措施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