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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西卡(浙江) (略) 年产14.*吨高性能环保胶粘剂及涂料等系列产品新建项目 | 嘉(平)环建〔2024〕114号 | 2024年12月9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 (略)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114号西卡(独山港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