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评价项目: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 录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
中期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报告
中磊咨字[2022]第10-12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定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61号)要求,结合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中期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业主
机构名称: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性质:机关;负责人:李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
(二)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卫生整治服务外包建设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重大引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贯彻“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 (略) 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精神,深入推动以预算改革、税制改革以及财政改革为重点。在此基础上,为了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略) 、财政部、发改委多次发文要求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三)项目内容
该项目属于以前年度延续进行的项目,**日开 (略) 场化服务外包项目,到2019年已经到期,自2020年起需要开展第二轮城区环境服务外包工作,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了甘孜州强盛 (略) 作为本次的服务方,合同金额930.00万元/年。2022年的外包服务费用截至2022年7月,已支付了464.60万元。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 (略) 场化服务外包涉及环卫保洁面积合计为*m2,其中:一级道路保洁面积*㎡、广场面积16530㎡、二级道路保洁面积67207㎡、三级道路保洁面积 47990㎡、四级道路*㎡、巷道面积76759㎡)。
主要服务内容有:泸定县城规划区主街道、次街道、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园的卫生清扫及清运;市政管理区域公共巷道的清扫保洁;城区八个免费公共厕所日常保洁和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定点生活垃圾清运;白日坝移民安置点、双规中心、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垃圾转运;高速路出口至彩虹桥、白日坝安置点至泸定桥加油站、城区排水明渠的生活垃圾捡*;中转站生活垃圾的中转、运输作业和管理以及垃圾填埋场运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范围对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的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中期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通过对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中期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运维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对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中期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主要目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 号);
5.《 (略) 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 号);
6.《泸定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61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泸定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61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50.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5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本项目,通过实施环境卫生委托业务,进一步改善了县容县貌,基本实现县城道路整洁干净,卫生工作井然有序,无卫生死角等脏、乱、差现象存在。县城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略) 形象,方便群众生活,实现全县人居环境和旅游环境的持续提升和改善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泸定县人民的幸福感,间接促进了泸定县旅游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同时评价组通过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通过进行街上随机询问、邀请参加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目前收到有效问卷33份,综合满意度为93.03%,泸定县群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好。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进行综合评价,“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00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50.00 | 50.00 | 100.00% |
项目实施 | 50.00 | 42.00 | 84.00% |
合计 | 100.00 | 92.00 | 92.00% |
二级指标“项目立项”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其本身负责城区环卫作业,城市土地乱象、垃圾乱倒、乱搭乱建、污水乱排、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施工乱象、经幡乱挂、广告乱贴等查处工作,城区环卫作业所需人员很多,基于单位本身的职能、人员配置等,尽管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都未能摆脱人员严重老化,经费严重短缺,设备严重破旧,机制严重僵化的困境,并已到了政府不堪重负,环卫局部维艰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传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
该项目属于以前年度延续进行的项目,**日开 (略) 场化服务外包项目,到2019年已经到期,2020年重新招标开 (略) 场化服务外包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21世纪中国议程》已将城镇垃圾的资源化水平作为重要目标之一,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具有公益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程序严密性
**日和**日,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请求 (略) 的请示》(泸综执〔2019〕48号和泸综执〔2019〕54号),前期与甘孜州强盛 (略) 签订的环卫作业外包服务合同已于**日到期,截至**日, (略) 签订承包合同,也没有明确确定服务承包方,城市环卫相关服务暂继续由甘孜州强盛 (略) 提供。
**日,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启动城区环卫外包服务招标工作的请示》(泸综执〔2019〕60号),前期与甘孜州强盛 (略) 签订的环卫作业外包服务合同已于**日到期,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请示启动城区环卫外包服务招标工作。
**日,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请求解决城区环卫外包服务资金的请示》(泸综执〔2020〕2号),由泸定县综合行政执局实施泸定县城区环卫外包服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并向泸定县人民政府请示相关资金解决方案。
2020年3月,四川璟泰 (略) 编制的泸定县城区环卫 (略) 场化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48.11万元。
**日,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泸定县城区环卫 (略) 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泸综执〔2020〕43号),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按照招标控制价948.11万元进行县城区环卫 (略) 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日,泸定县财政局下达《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泸定县城区环卫 (略) 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的函》(泸财函〔2020〕63号),同意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泸定县城区环卫 (略) 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最高控制价:948.11万元。
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2022年经过了事前绩效评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
指标分为2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20.00分。
(二)绩效目标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目标明确性。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该项目2022年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围绕总体目标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分为二级、三级指标,并设定了对应指标值,指标和指标值设定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指标分为15.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5.00分。
(三)资金投入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该项目编制了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请求 (略) 的请示》(泸综执〔2019〕54号)向泸定县人民政府申请 (略) ,其中原服务合同年总包干价为450.00万元,**日,泸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其签订了补充协议增加费用132.79万元。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衔接审计局,选聘第三方对第一期环卫作业进行了财务审计,该服务方年度亏损69.38万元。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对第二期环卫服务外包费用进行了测算,相比第一期,第二期环卫工作范围更广,拟纳入泸定县城区环卫作业 (略) 场化服务测算四级道路长度9200m、巷道面积12603m,新增保洁面积*m2。经初步测算,泸定县第二期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外包(不含垃圾处理场)费用为727.78万元/年(不含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测算)。
2020年3月,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四川瑞景盛彩 (略) 编制《泸定县城区环卫 (略) 场化服务外包项目建议书》,对项目进行了投资估算,计划总投资为1138.80万元。其中:①结合人员定额及现行劳动工资标准,清扫保洁作业成本为每月705.40万元,②机械作业和生活垃圾清运成本235.93万元;③行政管理与技术人员用工成本和办公费用98.39万元,③项目运行服务办公家具设备折旧、房租和中转站耗能14.73万元;④安全生产费等不可预估费用31.63万元;⑤企业利润52.72万元。
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指标分为15.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15.00分。
(四)资金管理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和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截至**日,泸定县财政局已下达指标77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70.00万元。
2.预算完成率
截至**日,实际到位资金770.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64.6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每一季度服务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次月支付上一季度资金,**季度考核扣款0.25万元,**季度考核扣款0.15万元。**月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3.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也存在个别不规范的地方:**日提前进行支付一季度的服务费用232.25万元。此项扣2.00分。
指标分为25.00分,扣除2.00分,得分为23.00分。
(五)组织实施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五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绩效监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质量。
”
《手册》进一步规范风险评估与控制以及内部分级授权管理,明确内部责任体系,建立了印章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预算业务制度、收支业务制度、政府采购业务制度、资产业务制度、合同业务制度、建设项目制度与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等,管理体系制度建立规范、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实施的该项目基本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但也存在项目推进缓慢的情况:
**日,泸定县财政局下达《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泸定县城区环卫 (略) 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的函》(泸财函〔2020〕63号),同意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泸定县城区环卫 (略) 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最高控制价:948.11万元。
**日,完成了招标确定了甘孜州强盛 (略) 为中标单位。
2022年经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和批准,泸定县财政局下达了《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泸财〔2022〕7号),批复了该项目2022年预算金额。
综上所述情况,**日下达批复同意进行采购,**日才完成采购确定中标人。项目推进缓慢,此处扣1.00分。
3.绩效监控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甘孜州强盛 (略) 的日常环卫情况,每日对其环卫情况进行监督,并按天形成了相应的监督资料。
4.项目绩效管理与项目自评质量
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开展了项目中期绩效自评,对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财务管理情况、组织实施情况、目标完成质量进度情况以及目标效益情况进行了分项阐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但也存在自评报告未进行量化评分的情况。此处扣5.00分。
指标分为25.00分,扣除6.00分,得分为19.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一)环卫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环卫服务作业中,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偏低,导致聘请基层人员难度和人员流动性都比较大,能聘请到的基层工作人员年龄多数偏大。因此,在环卫作业中,反映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作经验欠缺,给环卫作业带来较大的安全风险和运营风险。
(二)保洁作业质量有待提升
根据一、 (略) (略) 的考核通报情况及现场查看,个别路段存在快车道路面尘土较多、白色垃圾较多,个别人行道路段存在烟头,路面洁净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果皮箱超负荷装载,且箱体附有明显污渍,缺乏清理、清洗;道路隔离栏角落等位置的巡回捡*作业有待进一步加强,保洁单位的作业质量有待提升。
(三)未进行验收提前支付费用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合同要求应在季度考核验收后于次月15日内拨付上季度承包服务费,但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就向甘孜州强盛 (略) 支付了2022年第一季度的服务费用232.25万元,未 (略) 进行考核验收。
(四)项目实施不及时**日财政局即下达批复同意进行采购城区环境第二轮服务外包工作,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日才完成采购程序,确定中标人为甘孜州强盛 (略) 。
(五)项目中期自评情况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绩效自评,并编制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但是报告中未进行量化评分。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针对“环卫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建议
建议:2022年及以后年度城区环卫服务外包专项安排上,进一步完善环卫作业考核制度,将基层工作人员流动率、安全生产率作为考核指标,从而促进环卫企业对一线员工的薪资倾斜,强化其安全意识,提高一线员工的稳定性,确保安全生产。
(二)针对“保洁作业质量有待提升”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严格依照协议约定,按照“当日发现、当日反馈、立即整改”的原则,及时督导保洁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在每月例行检查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选择点位,增加抽检次数。
(三)针对“提前支付费用”的建议
建议: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根据合同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规范资金使用,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应进行审核,审查其是否满足资金支付条件,核查无误后,再进行资金的支付,避免出现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环卫作业季度承包服务费的情况。
(四)针对“项目实施不及时”的建议建议: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加强项目过程中各阶段的时间把控,项目负责人员应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形成项目绩效监控分析报告,分析存在的偏差,对项目未及时推进实施的,应及时纠正项目偏差,推进项目合规、有序的进行。
(五)针对“项目中期自评情况”的建议建议: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进行项目中期自评并量化评分,对自评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的使用。
附件1: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中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泸定县2022年城区环境外包服务项目中期绩效评价评分明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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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