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新疆众 (略) (新疆众 (略) )于2019年8月15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和建筑新材料产业园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合同号为 *B06526-1/*),用地面积为79119.1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动工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之前。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7日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新疆众 (略) (新疆众 (略) )于2019年8月15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达坂城区新型建筑产业园和建筑新材料产业园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合同号为 *B06526-1/*),用地面积为79119.1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动工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之前。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经调查认定,该宗地属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