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公示,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西安新 (略) 气体氮化及离子氮化 (略) 理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新 (略)
建设地点: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建平大街以南,自贸大道以西,咸平大街以北, (略) (略) 域
环评编制单位:西安 (略)
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29-(略)
通讯地址:陕西省 (略) 空港新城管委会商务中心 (略) 207室
附件:气体氮化及离子氮化 (略) 理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送审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