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关于 (略) 鄱阳县鄱阳镇新鄱阳中心花园1幢4号商铺的拍卖公告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将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鄱阳县鄱阳镇新鄱阳中心花园1幢4号商铺,建筑面积:97.57平方米,分摊面积:2.88平方米,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类型:商业用房,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用途:经营。
起拍价:*元,评估价:*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600元。
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2、房地产是否限购,可参照当地的相关条件,详情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7月5日起至2024年8月5日止接受咨询(限工作日的8:00-12:00,14:30-17:30),有意者请直接前往看样或与主办法官联系,联系电话:0898-*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2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司法拍卖而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所、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各种税费),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公告中所披露的需缴纳费用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略) 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共 (略) 主张其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4年8月13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开户银行: (略) 琼中支行,账号:*09,请注明“(2024)琼9030执14号拍卖余款”)并到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2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逾期不提取拍卖(变卖)标的物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898-*(钟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89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23号。
本公告在“ (略) (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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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