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公开预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上海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预披露信息,并对预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增资预披露结束后,如项目转为正式披露项目,我方将按照有关交易规则在上海联交所办理相关手续;
(5)我方同意上海联 (略) 络、报纸或其他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对外推介;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上海联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增资企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增资企业基本情况、拟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方资格条件以及增资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上海联交所不承担由此产生 (略) 场风险。
项目基本情况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增资项目 | |||||||||||||
住所 | 上海 浦东新区 | ||||||||||||||
法定代表人 | 黄卫军 | 成立日期 | 1998-05-13 | ||||||||||||
注册资本 | * | 企业类型 | (略) (内资) |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15X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通信管道、通信机房 (略) 的建设、销售和出租、运营维护及工程抢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前述两项凭资质证书经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通信设备和铁塔、天馈系统维护(凭资质证书经营); (略) 络系统集成(凭资质证书经营);集约化信息管线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技术承包、开发、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增资人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234 | ||||||||||||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比例(%) | ||||||||||||
1 | (略) (略) | 10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
年度 | 2022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
年度 | 2021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
资产总额 | * | 负债总额 | * | ||||||||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2024-03-31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 | 净利润 | * | ||||||||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信息披露需求
新增资本拟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以正式披露为准。 |
募集资金用途 | 以正式披露为准。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以正式披露为准。 |
增资条件 | 以正式披露为准。 |
其他披露内容 | 以正式披露为准,正式披露将在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 |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略) 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以正式披露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