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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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连云港正格 (略) | 连云港正格 (略) 新建年产400万只实木托盘和250万只纸芯墩头项目 | (略) (略) 灌南县新集镇菊花村二组8号 | 项目为新建, (略) (略) 灌南县新集镇菊花村二组8号(新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B区)。用地面积约20000m2、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购进全自动托盘装订机、全自动切墩机、精密多片锯、自动输送机、刨花脚墩机、自动搅拌系统、自动压缩机、变频空气压缩机等生产设备。以木材为原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万只实木托盘和250万只纸芯墩头的生产能力。 | 1.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标准要求后, (略) 政管网接入新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不得直接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VOCs。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产污工段均须在密闭车间进行。实木托盘生产线原料裁剪工段和刨花墩生产线裁切工段产生的粉尘,分别由各自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共同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刨花墩生产线拌胶、热压工段产生的VOCs,由单独隔间密闭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规定的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小型规模标准,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中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相关要求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