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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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4,05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内容1: 原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略)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略)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5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行政综合楼、实训楼、报告厅、体育馆、食堂、宿舍楼及地下室等,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景观绿化、桥梁、亮化、围墙大门、管网等。 现澄清为: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略)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略)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5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行政综合楼、实训楼、报告厅、体育馆(单体跨度60米)、食堂、宿舍楼及地下室等,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景观绿化、桥梁、亮化、围墙大门、管网等。 澄清内容2: 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20 2.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现澄清为: 2.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澄清内容3: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1.4.5 政府资金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且允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前期单位名单:青岛 (略) 、 (略) (略) ,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澄清为: 政府资金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且允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前期单位名单:青岛 (略) 、青岛 (略) ,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澄清内容4: 原投标人须知中 3.3.3.1.2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设计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3.1.3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3.2.2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3.2.3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澄清为: 3.3.3.1.2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设计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设计合同; (2)项目施工图总图(加盖设计资质章的蓝图) 3.3.3.1.3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 (略) 站的公示信息; (2)工程总承包合同; (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3.3.2.2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企业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设计类相关奖项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文件,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一次,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3.3.3.2.3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 (略) 站的公示信息; (2)总承包施工合同; (3)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建设单位组织并出具的多方(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竣工验收文件(适用于施工、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项目); (4)国家、省、 (略) 、 (略) 、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