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丰县2024年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D-MFXZFCG-2024-002
项目名称:民丰县2024年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2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2024年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建设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牧区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标项名称: 民丰县2024年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建设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6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附属配套用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
(1)具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6月-2024年08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 (略) 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6月-2024年0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 (略)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 (略) (http://**)”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包一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级建造师(含*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民丰 (略) 186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庆 (略)
地 址: (略) 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泽娟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