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 告
江国土出让告字〔2017〕1号
经 (略) 人民政府批准,江安 (略) 定于2017年2月16日上午9:30时,将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等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 (略) 二 (略) 公开拍卖出让。 (略) 如下:
一、宗地名称、位置、面积及建设要求
宗地 编号 |
名 称 |
位 置 |
土 地 用 途 |
面 积(m2) |
出让年期(年) |
四至界址 |
规划建设及相关要求 |
江安出让〔2017〕1号 |
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 |
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 |
居住兼容商业 |
66894.55(以实测面积为准) |
40 |
东邻育江路;南邻拟建道路;西邻拟建纵一路;北邻南屏大道。 |
按江规条 *** (略) ,其中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90米;绿地率:≥ 35%。 |
江安出让〔2017〕 2号 |
怡乐镇强壮拟出让A-1和A-2-1 (略) 分土地宗地 |
(略) 镇 |
居住兼容商业 |
11101.69其中A-1地块5278.29,A-2-1地块5823.4(以实测面积为准) |
40 |
(略) 区公平组; (略) 区公平组; (略) 区公平组; (略) 区公平组。 |
按江规条 *** 号和 *** (略) ,其中 A-1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不小于35%; A-2-1地块容积率≤2.4,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不小于30%。 |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独立竞买或联合竞买。 (略) 主持的出让活动中竞买成交而未按出让合同或者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
三、竞买要求
(一)参加拍卖宗地竞买的申请人,持相关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居民身份证、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1月16日9时至2017年2月14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到江安 (略) 土地利用股206室领取有关资料并办理报名手续。中买自然人或者 (略) 域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 (略) 境内注册成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的保证金 * 仟 * 佰万元整(¥: *** .00元),怡乐镇强壮拟出让A-1和A-2-1 (略) 分土地宗地的保证金 * 佰 * * 万元整(¥: *** .00元)。
(三)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带规划方案”拍卖出让,怡乐镇强壮拟出让A-1和A-2-1 (略) 分土地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拍卖出让,本次出让的二宗土地均以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交付。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 (略) 土地和房屋征收征 (略) 负责并确保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交地,怡乐镇强壮拟出让A-1和A-2-1 (略) 分土地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怡乐镇人民政府负责并确保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交地,否则由负责相应宗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二宗土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于成交后15日内缴纳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在成交后60日内向出让方指定财政账户缴讫;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的中 (略) 交纳编制该宗地的规划方案费用(17.2万元)。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全额缴讫后60日内,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由出让方 (略) 、 (略) 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怡乐镇强壮拟出让A-1和A-2-1 (略) 分土地宗地由出让方会同怡乐镇人民政府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按《宗地平面示意图》界址放线定桩。
(五)江安镇小坝片区育江 (略) 侧C地块宗地的拍卖出让起始价为910元/㎡,怡乐镇强壮拟出让A-1和A-2-1 (略) 分土地宗地拍卖出让起始价为596元/㎡,拍卖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举牌一次10元/㎡。上述二宗地为有保底价拍卖,未达保底价不能成交。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二宗土地在实施建设时不准超容积率,若宗地面积有变化,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本次出让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县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二宗土地的准确面积以开发建设完成后宗地的直线相交水平投影实测面积为准。
(八)本次拍卖出让的二宗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四、拍卖活动在纪检、监察、检察和公证机 (略) 。本次拍卖出让的二宗土地的拍卖起始价未含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 (略) 公证费由中买人承担,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核缴。
联系地址:江安 (略) 二楼土地利用股206室
联系电话:0831- ***
开户名: (略) 工程和服务保证金专户
(略) :宜 (略) (略) (略)
保证金帐号: ***
江安 (略)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