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 (略)
年产#立方米刨花板数字化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山东康 (略) 年产#立方米刨花板数字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立方米刨花板数字化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万元,建设地 (略) 嘉祥县大张楼镇山东康 (略) 厂区内,新上年产#立方米连续平压超强创花板生产线1条。购置削片机、运输机、刨花机、刨花干燥系统、施胶系统、铺装机组、预压机、连续压机系统、砂光机、推板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完成后可年产#立方米刨花板。
该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12-#-04-01-#。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康 (略)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嘉祥县大张楼镇山东康 (略) 院内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 (略) 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四)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自公示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之前,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63.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本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gMShbS-B72fGrAs7w,提取码: 6t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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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康 (略)
2024年11月13日
建设单位:山东康 (略)
建设地点:山东省/ (略) /嘉祥县
备注:
- 附件1:第一次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