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纪检监察 (略) 扩容项目系统配置
补充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
一、取消“ (略) 纪检监察 (略) 扩容项目系统配置”招标文件中“有关电子投标的内容”。即:
1、 (略) (略) ,但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4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 (略) 逐一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 (略) 应有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4、除 (略) 做必要修改外, (略) 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 (略)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单独的投标文件袋密封,且在投标文件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为一个投标文件袋,副本为另外的投标文件袋)。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达 (略) 公 (略) ;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上述6条、7条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机构有权拒收。且由于该原因导致的误投或过早启封,采购人概不负责。对提前 (略) 的投标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9、采购人只接收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书。
10.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的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一律采用“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一律采用“盖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或签字”。
13、原有规定上传在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一律修改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二、 (略) 文件规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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